中期協備字〔2020〕4號
上海中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:
你司報送的《上海中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關于開展試點業務備案報告》(中財資本字〔2019〕第5號)及相關文件收悉。依照《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公司業務試點指引》(以下簡稱《指引》)及相關規定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經審查,你司提交的業務備案材料齊全且符合規定,現予以備案。備案試點業務為場外衍生品業務。
二、請你司按照《指引》的要求及時履行相關報告或備案義務,強化自律,切實防范和控制風險,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。
特此通知。
2020年2月11日